樂昌市梅花鎮學前教育集團食材配送服務采購項目采購更正公告(第一次)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LCTJ2024011CSQ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樂昌市梅花鎮學前教育集團食材配送服務采購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7月03日
二、更正信息:
更正事項:采購公告與采購文件
更正原因:落實政府采購政策
更正內容:
(一)原公告的二、申請人的資格要求:
2.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(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,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、監獄企業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)
本項目不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。 |
更正為:
2.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(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,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、監獄企業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)
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: (1)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,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交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。 (2)供應商為監獄企業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工商個體戶的,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,投標(響應)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其中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;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須提供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;工商個體戶須提供營業執照。 (3)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,應當按照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[《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》(工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號)《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》(銀發〔2015〕309號)]和《管理辦法》規定,出具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?!吨行∑髽I聲明函》中相關企業[制造商、承建(承接)企業]所屬行業應當與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相一致(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行業:零售業)。 (4)供應商提供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、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、監獄企業或工商個體戶證明文件內容不實的,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、成交,依照《中華人民 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。 |
(二)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
一 供應商須知表
1.3.6 |
是否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|
口是 ■否 |
更正為:
一 供應商須知表
1.3.6 |
是否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|
■是 口否 |
其他內容不變
更正日期:2024年07月05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項
采購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。原采購文件與澄清(更正)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澄清文件為準。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樂昌市梅花鎮學前教育集團
地址:樂昌市梅花鎮下街12號
聯系方式:0751-5850127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(如有)
名 稱:樂昌市淘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樂昌市佗城下路33號灝景藍灣2幢B單元204號商鋪
聯系方式:0751-5558628
3.項目聯系方式
項目聯系人:黎小姐
電 話:0751-5558628
樂昌市淘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2024年07月0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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